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案例分享会
第四期如期举行
11月14日下午15:00,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案例分享会第四期在学院会议室如期举行。学院全体辅导员参会。此次分享会的主讲人贾秋林和管灵杰老师,为我们带来主题为“学生突发事件处理”的案例分享。此次分享的案例事件主要人物均为两位老师的学生,因此她们共同为大家分享此次案例。
首先,两位老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案例基本内容:因情感纠纷,两位男生为同一位女生而发生口角争辩,最后演变成约架斗殴事件。处于弱势一方的男生被群殴后报警,在警方现场带人回警局做笔录的过程中,双方协商愿意私下调解。随后警方联系学校保卫部说明情况,校保卫部将此事件告知辅导员。辅导员跟进事件,从学生管理的角度出发协助学生妥善解决纠纷。
然后,两位辅导员在跟进的过程中,发现两方学生的调解工作并不顺利:第一,被打学生要求打人学生陪同前往医院做身体检查,前期打人学生比较配合,但在后期的多次检查中推脱、拒绝陪同;第二,打人学生同意赔偿损失费解决纠纷,家长多次出面协商赔偿金,因金额多少问题谈不妥;第三,被打学生因问题得不到解决,一再向辅导员述说内心的不满,表达出自己难受、不想活了、要自杀的心理倾向,将压力转嫁给学校,并电话联系学校相关部门领导,要求学校为他解决问题;第四,在辅导员协助调解的过程中,打人学生口头答应积极配合解决问题,但私下又多次反悔或者不配合,造成事件处理周期长、辅导员反反复复介入协调。
虽然该事件最终以5000元的赔偿金达成和解协议,但通过该事件整个过程,两位老师根据自己的亲身体验,为我们做出了以下的反思和总结:第一,当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时,我们辅导员作为老师,是从学生管理角度出发,对学生进行教育,协助学生解决问题;第二,辅导员老师在参与学生民事事件处理中,要明确界限和原则,事件调解的主体始终是学生本人,而不是校方或者辅导员;第三,在辅导员的协助下仍然无法解决时,要求学生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,学校不是法律机构无法包办一切;第四,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,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,要求家长了解情况并在必要时亲在到场解决纠纷。
案例分享后,其他辅导员老师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,多位老师的不同视角也扩宽了大家对该事件的反思维度。一是从事件两位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看,可以总结为“两个问题青年碰撞”。两位学生一个属于欲退学状态、一个属于欲留级状态,可见他们都没有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学习中,那么必然会在其他方面出问题。因此,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管理工作,我们辅导员要多加关注那些没有与集体在一起的问题学生。二是当学生发生纠纷等突发事件时,辅导员老师要保持立场、客观处理,不可带个人感情倾向,把握好分寸,更不可纵容学生心态,避免好心办坏事。三是对待纠纷问题向学生说明: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、自己解决不了的家长解决、家长也解决不了的公安机关解决,学校可以从管理学生、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提供协商解决问题的平台,但学校并不是纠纷主体,无权替学生解决纠纷,学生也无权将问题推向学校。因此,辅导员老师在处理类似事件时,在客观处理问题的同时,也要学会保护自己,适当缓解工作压力,积累经验提高处理学生问题的能力。